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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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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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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0-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0-02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2月7日以通迅方式召开,董事会于2010年12月6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吴京荣、黄炜、黄国典、陈泽民先生、余莲凤女士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上述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该计划,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形成《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内容刊登在2010 年12 月 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刊登在2010 年9 月30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和激励对象详细股权分配情况刊登在2010 年9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吴京荣、黄炜、黄国典、陈泽民先生、余莲凤女士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上述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及未解锁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

    (2)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征集投票具体事宜详见“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陵园路81号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0 年12月17日,凡2010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选择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或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6、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01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种类和数量

    1.04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05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及其确定方法

    1.0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

    1.08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09激励计划程序、解锁程序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11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2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以上议案作出决议,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监事会将在本次会议上作《关于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意见的报告》。

    注:提案1内容于201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提案2内容刊登在2010年1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案3内容已于2010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738388;投票简称:“龙净投票”;表决议案数量:14。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表决议案

    序号议 案对应申报价格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1.00元
    1.01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01元
    1.0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2元
    1.03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种类和数量1.03元
    1.04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04元
    1.0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1.05元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及其确定方法1.06元
    1.0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1.07元
    1.08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1.08元
    1.09激励计划程序、解锁程序1.09元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1.10元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11元
    1.12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1.12元
    2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0元
    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3.00元

    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2,依此类推。股东对议案1进行投票表决时,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优先于议案1的投票表决,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1的表决意见为准。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注: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龙净环保”股票的投资者,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申报价格买卖方向申报股数
    7383881.00元买入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龙净环保”股票的投资者,对《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的子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价格如下:

    投票代码申报价格买卖方向申报股数
    7383881.01元买入2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龙净环保”股票的投资者,对《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的子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价格如下:

    投票代码申报价格买卖方向申报股数
    7383881.00元买入3股

    (四)投票规则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龙净环保《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

    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前述条件的股东准备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请于2010年12月23日上午11:30前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验看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陵园路81号本公司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

    邮政编码:364000

    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系人:陈健辉 卢珍丽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2月7日

    附件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表决意见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置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授权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议案表 决 意 见

    (以同意、反对、弃权形式填写)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01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种类和数量 
    1.04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0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及其确定方法 
    1.0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 
    1.08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09激励计划程序、解锁程序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2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 
    2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注:对每一项议案进行授权表决意见时,只能以“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填写,涂改视为“弃权”。(说明:如委托人未对议案投票作任何指示,则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0-025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7日以通迅方式召开,监事会于2010年12月6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激励对象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于2010 年1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以上议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600388 股票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2010-02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朱炎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朱炎生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

    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LONGKING CO.,LTD.

    公司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司证券代码:600388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苏华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培敏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健辉

    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

    公司邮政编码:364000

    公司联系电话:0597-2210288

    公司联系传真:0597-2237446

    电子信箱:stock@longking.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炎生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出生1970年8月,汉族,男,博士,硕士生导师,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且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0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

    公司邮编:364000

    公司联系电话:0597-2210288

    公司传真:0597-2237446

    收件人:龙净环保证券部陈健辉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朱炎生

    2010年12月7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炎生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审议议案表 决 意 见

    (以同意、反对、弃权形式填写)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01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种类和数量 
    1.04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0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及其确定方法 
    1.0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 
    1.08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09激励计划程序、解锁程序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2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 
    2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注:对每一项议案进行授权表决意见时,只能以“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填写,涂改视为“弃权”。 此委托书表决以“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未选择的填写,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