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8 股票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0-03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日以书面传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物流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物流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上海空运有限公司提供CASS结算额为1600万元的反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详见临2010-034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0-03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东方国际物流上海空运有限公司
● 本次反担保金额:CASS结算额为1600万元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0012.58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4004万元,美元9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国际物流上海空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运公司”)是一家承办航空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2.45%的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空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参加了国际航协CASS系统运作。CASS(Cargo Account Settlement System)系统是航空公司与货运销售代理人之间进行财务结算的管理工具,目前全球大约80%的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费用通过CASS结算。根据中航协规定,参加CASS运作的货代企业必须对其指定的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
目前,空运公司有两种方式向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1)按担保额度的20%向中航鑫港交存保证金(320万元人民币)。
(2)按担保额度的6%向中航鑫港交存保证金,同时自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出具之日起,每年度按照担保额度的0.4%向中航鑫港缴纳担保费(约合102.4万元人民币),并且要求提供合格的经中航鑫港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措施。
空运公司为加快资金周转和节约财务费用,拟以第(2)种方式向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因此要求其控股股东物流集团为其提供CASS结算额为1600万元的反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上述反担保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空运公司是以航空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法人代表:边杰,公司注册资本为1260万元,由本公司控股72.45%的物流集团全资控股。
2009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12792.01万元,净利润为72.78万元,2009年末的净资产为2714.21万元,负债总额2956.89万元。
2010年1-10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8800.62万元,净利润为111万元,2010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为2752.41万元,负债总额为5248.77万元。(未经审计)
三、物流集团为其反担保的主要原因
空运公司主要是以承办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为主的企业,今年以来,公司的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均取得了一定的增长。物流集团为支持空运公司拓展在空运方面的经营业务及提高其流动资金周转率,拟同意为其提供CASS结算额为1600万元的反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空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空运为主的国际运输代理企业,2010年以来,其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均呈现了较大的增长。为支持空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空运公司提供反担保,要求物流集团加强对空运公司的监控,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本部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10012.58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4004万元,美元900万元)。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