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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9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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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版:观点·专栏
    “科学”预测房价下跌?
    楼市调控的执行力短板
    从异常波动中
    严追大规模连续交易操纵
    政策稳健比紧缩与宽松更难拿捏
    无就业复苏:美国遭遇最棘手难题
    《京都议定书》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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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异常波动中
    严追大规模连续交易操纵
    2010-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熊锦秋

      ⊙熊锦秋

      

      当前较为普遍且对市场危害较大的操纵类型,应属大规模连续交易操纵,对此应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何为连续交易操纵?《证券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构成连续交易操纵,这个规定过于原则。据说正在内部试行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对此作了细化,对“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有了明晰定量。而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连续交易操纵案”的追诉标准,其中规定:涉嫌“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 的市场操纵行为,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台湾地区规定的五类典型市场操纵行为,也包括“连续买卖”。所谓“连续”,台湾司法实务上认为只要是基于概括犯意,两次以上之行为即为连续。2001年,台湾证交所发布的《台湾集中交易市场股价操纵案例研究及查核业务之改进》报告认为,台湾证券市场的典型操纵模式为长期坐庄的连续交易操纵模式,即通过吸货、养多(制造交易活络假象)、洗盘、轧空、出货五个典型阶段操纵股价。而短线操纵常用的拉抬、打压、虚假申报手法在其中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单独出现。比如,绰号“古董张”的台湾股市名人张世杰,今年6月锁定专营生产及销售小型家电的“唐锋”公司(上柜公司)股票,放出不实利好消息,再利用多名人头户,以大量交易、相对成交等手法操纵股价,从6月22日的29.5元(新台币),一路拉抬到8月23日的263.5元,并高档出脱股票赚取数亿元。有媒体认为该公司上半年每股盈余才一元,当时就怀疑“古董张”操纵股价,张虽矢口否认并声称要告到底,但最终遭司法机关收押。

      审视沪深A股市场,周建明式的“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成交量的”操纵行为,只能算小儿科,真正的操纵大鳄是躲在幕后、利用大量拖拉机账户(“人头户”)超长时间、超高波幅操纵股价的,此类操纵模式与台湾股市十分类似。而A股市场有的主力甚至就照葫芦画瓢复制台股坐庄模式,只不过A股市场融券交易还没有怎么做起来,但A股市场庄家操纵股票历时更为绵长,往往有数年之久,手法也更加隐秘和凶悍。比如,从2008年底到现在,一些庄家运作一些股票已有两年,涨幅达数十倍,而公司基本面乏善可陈,只是有一些所谓的概念题材;伴随大势起伏,庄家一般也让股价随之波动,但不管大势如何,庄家所控盘个股价格的阶段性底部却肯定是后底比前底高,到出货阶段更是伴随巨大成交量连拉涨停。

      由于A股市场操纵者往往在多个营业部、利用多个股票交易账户连续买卖以躲避监管,光靠人力去分析纷繁复杂的交易数据,很难甄别操纵行为,这也是操纵行为难受打击的关键制约因素。但有句话叫做大道至简,如果结合其他因素,是否存在操纵行为还是比较容易辨别的。比如,公司基本面一般,但短期内涨幅巨大,或者长时间内股价持续上涨、累积涨幅巨大,或者逆势暴涨,都可能存在庄家操纵的疑点。只要愿花力气,再深究一些频繁交易的账户,完全可以顺藤摸瓜找出操纵主谋。稽查部门应更多关注市场的巨大异常波动以及媒体的诸多疑问,这些都可能是查找操纵行为的有用线索。

      (作者系资深经济研究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