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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告
    2010-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 ST中葡 编号:临2010-02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2月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新天集团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新天集团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积极履行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相关承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剥离非葡萄酒主业类资产,加快落实公司聚焦葡萄酒主业的发展战略。经与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集团”)协商,新天集团拟购买公司持有的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8.3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天房产24.94%的股权。

    经公司与新天集团协商,新天集团支付22,104.00万元后,将其所持有的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业公司”)8.06%的股权作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的一部分转让给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毕后,新天集团不再持有酒业公司股权。本公司将持有酒业公司91.57%的股权。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32号《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201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酒业公司8.06%的评估价值为2129.95万元。经双方协商,以该评估价值为基准,公司与新天集团确定以2066.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的一部分。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2票。

    二、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出售公司所有的玛纳斯酒厂、阜康酒厂、西域酒厂、霍尔果斯酒厂、山东新天金创酒厂的部分资产,资产转让价款为45,000.00万元。通过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资金压力,提升运营能力,为公司战略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本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2票。

    三、关于公司租用设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民生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用其所有的相关设备,每年的租赁金额为4300.00万元人民币,租期为4年。

    本次租用设备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2票。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 ST中葡 编号:临2010-02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天集团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8.33%股权,上述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聚焦葡萄酒战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

    ●本次交易所转让的新天房产68.33%股权确定的转让价格为24,170.00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尚须获得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交易概述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积极履行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相关承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剥离非葡萄酒主业类资产,加快落实公司聚焦葡萄酒主业的发展战略。2010年11月30日,公司与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集团”)签署了《关于新天集团受让新天房产68.33%股权协议》,公司拟将所拥有的子公司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房产”)68.33%股权转让给新天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天房产24.94%的股权。

    新天房产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企业。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31号《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天房产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5,371.00万元。经双方协商约定,转让价格以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确定的新天房产68.33%股权转让价款为24,170.00万元。

    新天集团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支付22,104.00万元,同时将其所持有的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业公司”)8.06%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32号《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201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酒业公司8.06%的评估价值为2,129.95元,双方协商约定,转让价格以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确定的酒业公司8.06%股权转让价款为2,066.00万元。该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的一部分。

    目前,新天集团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持有新天集团90%的股权,中信国安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

    主要办公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

    法定代表人:岳志荣

    注册资本:8,43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 650105228581331

    经营范围为:境内外工程及境内的外资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在海外举办各类非贸易性企业;承包工程和海外企业所需设备和材料的出口;承担对外农业方面经济援助项目;经营和代理本地区的进出口业务;小额易货贸易;籽棉的收购、加工和皮棉经营等;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新天房产

    (一)交易标的概况及历史沿革

    公司名称:新疆新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650000030002015号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29718.9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8月1日

    经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新天房产公司由新疆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和新疆新天农机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1、新天房产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31号《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新天房产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6月
    流动资产50,439.0947,217.2437,308.8234,782.51
    非流动资产9,042.397,877.627,196.607,055.90
    资产总额59,481.4855,094.8644,505.4241,838.41
    流动负债20,464.2617,188.608,077.117,906.39
    负债总额20,464.2617,188.608,077.117,906.39
    净资产39,017.2237,906.2636,428.3133,932.02
    资产负债率34.40%31.20%18.15%18.90%
    流动比率2.462.754.624.40

    2007年、2008年、2009年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已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0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京永专字(2010)第39200号]专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交易目标公司评估结果

    1、新天房产股权的评估情况

    (1)评估结果汇总:

    净资产账面值为33,932.02万元,评估值为35,371.00万元。

    本次转让新天房产68.33%股权的金额为:24,170.00万元。

    (2)评估方法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被评估单位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2、酒业公司股权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结果汇总

    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32号《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如下:

    截止2010年7月31日,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6,426.13万元。

    本次受让酒业公司8.06%股权的金额为:2066.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新天集团于2010年11月30日签署了《新疆新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68.33%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新天房产68.33%股权转让给新天集团。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价款与支付

    (1)根据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31号《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并确认新天房产68.33%股权转让价款24,170.00万元。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上述转让价款现金部分应按时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有关部分涉及的股权过户手续的,应于本年度末办理完毕。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确定的“聚焦葡萄酒产业”的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提升运营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业务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市场所面临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规模较小、连续性不强,受政策影响较大,经营存在着较大风险。为了集中有限资源发展葡萄酒产业,公司计划对经营风险较大业务进行整合和处置,突出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为此,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新天房产68.33%股权进行转让。

    (二)关于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及应对措施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新天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0年12月6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姜锡明、马洁、蒲春玲、王永财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对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

    2010年12月7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姜锡明、马洁、蒲春玲、王永财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向新天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新天房产68.33%股权 ,系公司为调整资产结构、突出公司主营业务,保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公司本次转让目标股权方案合理,并且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目标股权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公司拟转让目标股权的最终价格以经评估机构评估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事前认可本次交易的函以及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意见;

    3、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4、新天房产股权转让协议;

    5、酒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6、新天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7、酒业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8、房产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9、酒业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编号:临2010-023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出售给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资产的转让价格为45,000.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出售的资产将由公司租回使用,由此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售后回租情形。公司及公司审计机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所涉及的合同及账务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资产的出售与租回适用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根据有关合同条款,租赁的性质不满足融资租赁5项条件之一,因而判定租赁性质为经营性租赁。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0年12月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监管部门认为:本次资产的受让方为金融租赁公司,且出售的资产是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机器设备,本次出售的价格高于账面价值,是否认定为经营性租赁及对出售的资产能否确认损益尚需有关部门认定。公司2010年度盈利或亏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民生租赁公司与我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公司”)签署《买卖合同》,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0]第0059号《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分、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双方协商约定,确定的本次转让资产的价格为45,000.00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空港保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

    法定代表人: 孔林山

    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股东除外);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机器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新疆、山东

    资产价值: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价值经审计评估。根据现有设备实际使用状态,经双方协商约定,确定的本次转让的价格为45,000.00万元。

    资产的主要用途:公司本次出售的机器设备属于食品加工类企业通用的机器设备,可以用于加工啤酒、果蔬饮品类、乳品饮料类和生物发酵类等各项产品。上述机器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本次出售资产生效后,按双方合同约定,资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为民生租赁公司所有,民生租赁公司依法享有资产的相关权利。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售资产标的:机器设备。

    2、出售金额:45,000.00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

    五、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估对象:为阜康分公司、玛纳斯分公司、霍尔果斯公司、西域酒业公司、金创酒业公司拟转让部分机器设备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2、评估范围:为阜康分公司、玛纳斯分公司、霍尔果斯公司、西域酒业公司、金创酒业公司拟转让的部分机器设备。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10年7月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5、评估方法:成本法。

    6、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机器设备在原地按现行用途继续使用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合计为450,936,234.00 元。

    7、资产评估升值的原因:公司机器设备建设时期处于材料价格的历史低位,较现行市场价格有较大差距,且公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处理方面较为谨慎。同时,与建设期相比较,市场现行的加工费、安装费、人工成本等费用有较大升幅。

    8、本次出售资产的机器设备清单(见附件)

    六、本次出售资产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出售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可以有效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升运营能力,为公司战略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经双方协商本次资产的转让价格为45,000.00万元。本次出售的机器设备是公司日常使用的经营性资产,公司将继续聚焦葡萄酒产业,将根据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添置相关设备。

    公司本次交易还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所涉及的合同及账务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对本年度会计报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买卖合同;

    3、资产评估报告;

    4、机器设备清单;

    5、审计机构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机器设备清单:

    设备分类购置期间原值累计折旧评估价值
    酒罐99年-2008年397,820,885.86274,736,327.63333,135,233.00
    破碎、压榨冷冻设备99年-2007年75,120,721.5553,371,780.0269,491,557.00
    灌装线99年2月-2004年12月33,806,588.2724,704,245.2828,297,075.00
    其他98年-2008年26,000,885.5819,697,034.3120,012,369.00
    合计 532,749,081.26372,509,387.24450,936,234.00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专 项 说 明

    京永函字(2010)第71035号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阅读了贵公司的子公司伊犁霍尔果斯酒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子公司金创新天酒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新疆西域酒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贵公司以及子公司伊犁霍尔果斯酒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子公司金创新天酒业有限公司、子新疆西域酒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

    上述设备买卖合同以及设备租赁合同已签署完毕,本所作为贵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本次说明仅就上述合同涉及的条款发表我们的意见,最终的审计意见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我们目前判断的依据主要是会计准则和贵公司提供的设备买卖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保证合同。

    我们认为上述合同以及合同涉及的业务账务处理主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资产的出售与租回适用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根据合同条款,租赁的性质不满足融资租赁5项条件之一,因而判定租赁性质为经营性租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江

    2010年12月7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国才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编号:临2010-02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租用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用有关机器设备,租期4年,每年的租用金额为人民币4300.00万元。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0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公司”)签署《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向民生租赁公司租用机器设备,租期4年,每年的租用金额为人民币4300.00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空港保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

    法定代表人: 孔林山

    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股东除外);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三、租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出售给民生租赁公司,且归民生租赁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

    2、租赁价格 :年租金为4300.00万元,每年分四次支付,每次支付租金1075.00万元。

    3、租赁期限:4年

    4、支付方式:现金

    四、本次租用生产设备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通过本次租赁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运营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租金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 ST中葡 编号:临2010-02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 上午11:00

    2.召开地点:新天大厦公司三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10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新天集团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3)、关于公司租用设备的议案;

    (4)、关于同意查勇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5)、关于同意聘任周永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2—24日 10:00-18:00。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新天大厦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830002

    联系电话:(0991)8881238

    传真:(0991)8882439

    联系人:周永才 侯伟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三十六会议决议;

    2.相关提案具体内容本公司董事会已在2010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公告中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