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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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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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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0-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3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0年12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洪义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10年12月9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郑敏君女士主持,11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洪义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洪义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1日

      附:

      洪义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大学专科,工程师;曾任浙江临海水泥制品厂设备科科长,临海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总厂厂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3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金红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190,00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对每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

      2、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冯济府先生、卢韬先生、孙维林先生、郑丽君女士、毛美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孙维林先生、郑丽君女士、毛美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金红阳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章卡鹏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③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三云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④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谢瑾琨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⑤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冯济府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⑥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卢韬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⑦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维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⑧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丽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毛美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单吕龙先生、戚锦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洪义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单吕龙先生为公司监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戚锦秀先生为公司监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抵押部分土地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续申请贷款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0,000,500股,其中同意票190,0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王永康律师、蓝晓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3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1月2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2月10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金红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金红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董事金红阳先生和独立董事郑丽君女士、孙维林先生,其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郑丽君女士和董事谢瑾琨先生,其中毛美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郑丽君女士、孙维林先生和董事冯济府先生,其中郑丽君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孙维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董事章卡鹏先生,其中孙维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金红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屈三炉先生、施国军先生、谭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谭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安门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朱晓飞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1日

      附: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简历

      金红阳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简历如下:

      屈三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7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临海市有机玻璃厂杭州办事处和北京办事处经理,浙江伟星实业公司北京经销部经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公司负责人,临海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33%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拟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施国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浙江三强科技工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临海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浙江省化学建材协会副会长;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拟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谭 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出生,研究生在读;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拟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安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拟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晓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6月生,大学本科;曾任临海市冠春园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会计、北京市浙伟星建材有限公司主办会计、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员,临海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拟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3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1月2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2月10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单吕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单吕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