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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0-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7月28日正式生效,根据《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12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10年11月15日起至2010年12月14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12月15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0年11月15日起至2010年12月14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累计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所有待结转收益)(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12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12月15日;

      3、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2月16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2月16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zhfund.com。

      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或021—38789788。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温州银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投证券、国金证券、天相投顾等。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