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10—027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8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股权托管协议》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方):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标的:甲方持有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托管期限:2010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托管期间受托方依法、依约管理标的股权,并全权代表委托方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不承担托管期间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费用或开支。
托管费用: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度净利润的80%
支付方式: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5日内支付
2、委托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103室
法定代表人:许广跃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
许广跃持有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85%的股权,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于许广跃同时是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组方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且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派出两名董事,因此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托管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云岗,经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浙之审字[2009]第400号、浙之审字[2010]第072号)2008年、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9.35万元、56.90万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42.83万元(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10—028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经2010年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00203]号,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已获受理。
201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002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及其它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如无法按时回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延期反馈回复的申请并公告,说明不能按时反馈回复的原因及材料准备的情况。由于工作时间关系公司未能在反馈意见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于2010年11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延期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申请(详见公司临2010-026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仍在准备当中,未能及时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在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部完备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