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0-03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2月14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下称“海口市制药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满足海口市制药厂生产和发展需要,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8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海口市制药厂向金融机构贷款3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协议,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公司章程》第41条规定,本次担保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0-03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下称:“海口市制药厂”)向金融机构贷款3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公司章程》第41条规定,本次担保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西66号
股东结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许力宏
经营范围: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干混悬剂(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软胶囊剂、原料药(紫杉醇、醋氨己酸锌、甘草酸二铵、炎虎宁)、产品开发、技术服务、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红宝牌太和胶囊、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片)。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末,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205万元,负债总额8,056万元,资产负债率19.09%,净资产34,149万元,净利润为1,797.7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海口市制药厂向金融机构贷款3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海口市制药厂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控制权。海口市制药厂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海口市制药厂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海口市制药厂生产和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上述担保是为确保公司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是可控的。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海口市制药厂提供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为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81%。此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