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0-05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希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满足股份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扬州国贸支行申请捌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三年,用项目土地抵押及股份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扬州456号项目土地抵押额贰亿柒千万元,股份公司担保额伍亿伍仟万元。
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9月底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57号)对外担保公告。
2.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的议案》。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继续拓展沈阳房地产市场,寻找新的土地储备,公司拟与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金61,220万元,其中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1,22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51%;公司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4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58号)对外投资公告。
3.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月5日(周三) 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丽亭华苑酒店三层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大厦D座9层902室公司证券部。
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人:钟宁、万智斌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428113、66428179
传真:(010)66428061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0-05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伍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壹拾玖亿捌仟柒佰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0 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扬州国贸支行申请捌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三年,用项目土地抵押及股份公司提供担保。其中项目土地抵押额贰亿柒千万元,本公司同意为其剩余部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为伍亿伍仟万元。
由于衡泰公司截止2010年9月底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上担保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衡泰公司成立于2009年7 月22日,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衡泰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扬州市,法定代表人郭锡忠。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等业务。
截止2010 年9 月30日,衡泰公司总资产1,430,990,679.49元,负债1,231,401,481.38元,净资产199,589,198.11元, 资产负债率86.0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衡泰公司向中国银行扬州国贸支行申请捌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额度,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其中伍亿伍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衡泰公司申请人民币开发贷款授信额度,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用项目土地进行抵押担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衡泰公司向中国银行扬州国贸支行申请捌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额度,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其中伍亿伍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本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衡泰公司100%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为壹拾玖亿捌仟柒佰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5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待定(暂称“新成立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61,220万元人民币,其中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1,220万元人民币、占新成立公司51%股份;本公司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成立公司49%股份。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继续拓展沈阳房地产市场,寻找新的土地储备,本公司拟与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其中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1,220万元人民币、占新成立公司51%股份;本公司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成立公司49%股份。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此次对外投资已经本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由全体参会董事一致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61,220万元人民币,其中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1,220万元人民币、占新成立公司51%股份;本公司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占新成立公司49%股份。该公司将立足于在沈阳及周边地区寻找新的开发项目。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蒲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8号;法定代表人:曹永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入成立新公司,将有助于本公司加快拓展北京以外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寻找和开发,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创造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