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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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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0-036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未出现减少、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树泉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公司股份75,00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75.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黄贞律师和王志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0,5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0,5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0,5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和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0,5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建设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0,5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关于将募投项目的两条生产线调整安装到公司新生产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00,5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太安堂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