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资产配置比例、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费率调整的公告
关于资产配置比例、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费率调整的公告
2010-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费率调整如下:
一、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
权益类资产比例0-75%,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比例25%-100%。
二、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
45%×沪深300指数+55%×中国债券总指数。
三、本基金相关费率调整如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调整为1.4%。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对于已确认的管理费,由基金托管人按月划付。
(2)申购费
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整如下:
申购金额M | 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M<50万 | 1.40% |
50万≤M<200万 | 1.10% |
200万≤M<500万 | 0.70%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自2011年1月1日起(含该日) 至2015年12月31日(含该日)提交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等申请适用上述调整方案,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