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44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7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57号(上海市宛平剧院)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97人,代表股份157,863,20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820,404,488股的19.24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出让公司所持上海昊川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157,863,204 | 157,602,232 | 5,107 | 255,865 | 99.8347%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吴宝琛律师、沈龙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