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0-02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参与设立铜陵市富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占该公司出资总额的5%。
关联董事王晓云、李建华、方大明对该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了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进行可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宽公司经营范围,改善公司产业结构和收入结构,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公楼搬迁及补偿的议案;
根据铜陵市委、市政府对石城大道内的工业土地的战略部署和规划要求,铜陵市土地局将对本公司石城大道内的办公楼地块进行收储。本次拟收储的公司办公楼土地面积约为5858平方米,建筑物面积约为5218平方米。铜陵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原则同意按重置的工程造价费用及原取得土地费用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数额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为做好本次搬迁的交地工作,公司办公地址目前已迁至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内。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批准程序,持续披露上述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综合授信12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0-030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铜陵市富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铜陵市富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
●由于铜陵市富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主发起人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39.54%股份,故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回避:关联方董事王晓云、李建华、方大明对该项议案执行回避表决。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华公司”)拟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设立铜陵市富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占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总额的5%。
峰华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6日,公司住所为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97.93%。该公司主要从事石英晶体频率器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主发起人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公司”)对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调研,认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央及国家有关部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个人创业、扶持三农金融政策的正确体现,有利于改善铜陵市金融生态、有利于引导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有利于铜陵市经济发展。为延伸产业布局,峰华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需要,决定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参与设立铜陵市富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占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总额的5%。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工投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39.54%股份,截止2010年9月30日,铜峰集团持有本公司24.04%的股份,依据有关规定,峰华公司与工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工投公司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的5%且3000万元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0年12月14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王晓云、李建华、方大明对该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本照、孔凡让、吕连生事前审查了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进行可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宽公司经营范围,改善公司产业结构和收入结构,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目前,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方为11名,包括工投公司、峰华公司等9名法人和2名自然人,其它投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铜陵市富源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峰华公司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总股本的5%;其它8家法人及2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出资19000万元,合计占总股本的95%。小额贷款公司住所定在铜陵市狮子山北路水站综合楼。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票据贴现,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服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可以利用铜陵市小额贷款市场需求大的有利条件,在提供小额贷款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也可拓宽公司经营范围,改善公司产业结构和收入结构,降低单一经营主业的风险。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类企业,对人才、管理和风险控制要求很高,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对此,公司今后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敦促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稳健经营、规范运作,遵守相关的信贷管理规定和流程,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经营风险,努力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