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动态
申万巴黎:
2011年股市走势震荡
申万巴黎基金日前发布2011年投资策略报告。报告指出,中国经济潜在增速已经比过去5年明显回落,预计2011年年初经济将面临明显的宏观调控,这是中国经济转型的进一步体现。在此背景下,股市在2011年年初会有压力,而在3、4季度通胀压力减轻以后市场依然存在机会。
申万巴黎预计,2011年全年的经济增速不容乐观,中国经济潜在增速已比过去5年明显回落,估计在2个季度以后,经济才会在新的水平上企稳,展望全年股市呈现震荡走势。
结合上述对2011年市场的整体判断,申万巴黎基金建议,在1季度市场下跌之前,市场中各行业均有一定机会,可以进行相对均衡配置,而在2、3季度配置稳定增长的防御性行业,4季度以后配置主题投资以及早周期的行业。
具体而言,2011年投资主题主要关注以下三条思路:首先,由于劳动力成本提高带来的企业投资增加,中国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升级;其次,与此相关的葡萄酒行业、乳制品行业,文化产业,旅游行业,品牌服装,品牌家纺,小家电等;此外,节能环保和信息技术将是其中重点关注行业。
(巩万龙)
杭州成立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民贷款难一直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难题,杭州市首家“草根银行”——大同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21日在建德市正式成立,136名当地农民成为这家“草根银行”的首批股东,他们今后在发展农业生产上需要小额资金启动的时候,申请贷款将更方便快捷。
据悉,大同桑盈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托建德大同蚕桑专业合作社并由大同蚕桑专业合作社社员及家庭成员自愿入股组成,为该互助社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合作社制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募集股金总额391万元。
该互助社实行封闭运作,所有业务只对该互助社社员从事以蚕桑为主的种养业,但社员的覆盖面可以按照条件要求而扩大。作为农村金融创新产品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民提供了聚拢闲散资金的公共平台,小钱积少成多后,再集中资金贷给有生产项目的社员,项目盈利后,贷款社员向互助社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存款社员再从互助社支取利息,从而实现共赢。
大同镇党委书记周友红表示,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内部社员出资,内部社员融资,互相之间都很了解,投资风险小,能给社员带来较高的利息收入。所以,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真正意义上的“草根银行”。(屈凌燕)
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
北京一“炒股老手”被判16年
北京中亚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兵先后向13人吸收2000余万元资金投资股票,并使用他人身份证申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100余万元用于投资。记者21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兵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07年至2009年5月间,李兵以承诺高额返还利息的方式,向余先生等13人吸收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用于投资股票。期间,李兵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被害人161.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兵以投资股票高额返还利息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外,李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与其所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公磊 李京华)
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开业
21日,建设银行在上海设立的首家村镇银行——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开业。该行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建行持股60%。
浦东新区历经20年发展,已形成金融、物流商贸、信息、文化、汽车船舶制造、石化及精细化工和房地产业等七大支柱产业,在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背景下,该地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对此,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将立足区域经济,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业务模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包括浦东在内,建行主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已有八家开业。其中:两家开业时间超过一年的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顺利,支持“三农”初显成效。截至今年11月末,湖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贷款余额2.34亿元,涉农贷款占91%;浙江苍南建信村镇银行贷款余额4.24亿元,涉农贷款占81%。到目前为止,已开业的八家村镇银行均无不良贷款。(周鹏峰)
上海保险业年度大奖揭晓
近日,在沪28 家寿险公司参加了“2010上海保险行业(寿险)年度大奖”颁奖典礼。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理财周刊》支持、主办的这次活动,旨在提升上海保险行业的专业性和可信赖度,促进上海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地良性发展,增强上海保险行业的深度、密度,提高保险产品的渗透率,让保险更好地走入千家万户,帮助市民构筑家庭理财金字塔的稳固“塔基”。(黄蕾)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出台
明年车险费率浮动新方案
记者近日获悉,为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促进首都道路畅通,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今年1月1日实施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方案》规定:凡2009、2010连续两年都在北京市投保商业车险的机动车辆,2009年度没有保险理赔记录,但在2010年度发生了1-2次保险理赔,且累计赔款金额小于当年所缴纳的保费金额,该车辆在2011年继续投保商业车险时,“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仍执行2010年度的系数,即“不升不降”。其余情况,仍按《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执行。(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