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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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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0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天津市华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津市华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该公司负责公司华明新家园项目的建设。根据该公司的经营需要,向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和平支行申请办理贷款1.2亿元人民币,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1.2亿元整,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天津市华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9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和平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华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公司)。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华兆公司向银行借款人民币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华兆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由于华兆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华兆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826,967,078.80元的33.97%。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召开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华兆公司向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和平支行借款人民币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经本公司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和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市华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东丽区华明经济功能区13号楼202

      2.3 法定代表人:李越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5 注册资本:捌亿元人民币

      2.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8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华兆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64亿元,负债总额10.64亿元,股东权益合计5亿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截止2010年11月30日,被担保人华兆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40亿元,负债总额6.40亿元,股东权益合计8亿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签署日起1年;

      3.3 担保金额:人民币1.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华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本公司华明新家园项目,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项目前景良好,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为被担保人向银行借款1.2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826,967,078.80元的33.97%,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0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