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8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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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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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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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12月23日公告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整改方案》显示,五粮液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并出具了整改报告,本基金做出以下说明:
1、对于整个食品饮料行业和五粮液公司,本公司研究员今年以来一直看好和积极推荐,并有相关的研究报告。
2、基于相关研究,本基金判断,随着国家对整个消费类行业的支持,作为典型的消费类行业,食品饮料行业未来将保持稳定增长。同时五粮液作为国内高端酒具有较好的稀缺性以及提价空间;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对公司的高管实行市值考核,使得高管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对于该公司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事件,本基金经过认真调研,做出如下判断:在当地证监局进行现场检查并下发了《关于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之后,该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对照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2009 年12 月23 日就整改报告进行了公告。因此,我们审慎地将五粮液在配置上作为组合的阶段性重要投资品种。
3、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该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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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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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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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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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三)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四)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机构的有关信息。
(五) 在“十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
(七)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2010年5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郑州分公司的公告。
(四)2010年5月2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信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2010年6月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信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更正公告。
(六)2010年6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长的公告。
(七)2010年6月2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八)2010年7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公告。
(九)2010年7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摘要。
(十)2010年7月1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十一)2010年7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长盛基金延长网上直销申购费率优惠时间的公告。
(十二)2010年7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量化红利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2季度报告。
(十三)2010年7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长盛量化红利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四)2010年8月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针对近期假冒长盛基金名义之非法证券活动的声明。
(十五)2010年8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2010年8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量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七)2010年8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长盛量化红利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八)2010年9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长盛量化红利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定额业务并参加定投申购优惠活动公告的报告。
(十九)2010年9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网上交易智能投资业务的公告。
(二十)2010年9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泰证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一)2010年9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二十二)2010年10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量化红利基金开通部分银行定投业务及参与部分银行网上银行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三)2010年10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工商银行系统维护暂停网上银行服务的通知。
(二十四)2010年10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量化红利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3季度报告。
(二十五)2010年11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增加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0年12月6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