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临2010-01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市场传闻的情况介绍
近日有媒体报道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权理顺、大股东或启动资产重组整体上市计划等事宜。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股权理顺工作系历史遗留问题,正待解决:
2000年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成立时,原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以作价入股的方式投入到热电集团,这部分股权的持有者应变更为热电集团,但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审批手续。
自2005年开始,热电集团曾多次就股权变更事宜上报主管部门。2009年,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提出监管关注意见:公司与热电集团之间的股权关系一直没有理顺,并且有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就此意见及解决建议,公司向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进行了书面报告。为理顺市国资委、热电集团和本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2010年,大连市政府同意公司32.91%国有股权持有人由市国资委变更为热电集团,并批准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经核实,股权变更申请已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尚未得到批复。
热电集团已承诺若该事项如得到批复,将及时通报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3、关于资产重组整体上市:
因行业特征以及历史等原因,公司与国有股授权管理人热电集团一直存在关联交易问题,并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2007年,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活动以来,公司按照证监会要求及自查整改计划,积极与市国资委、热电集团沟通,协商解决。市国资委和热电集团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思路,期待借助推进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业务调整和资源整合工作,彻底根除关联交易问题,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市国资委核实,市国资委表示:实施资产重组整体上市是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有关精神,解决关联交易问题、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必要工作,目前尚处筹划阶段,但是还没有明确、成形的实施方案,也暂时没有就此事项与其他股东、中介机构等商谈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将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