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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0-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园城股份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10-022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27日,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的《执行裁定书》(2009)烟执字第124-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本公司曾向宋国珍个人借款,后来由于未及时还款,截至2003年9月20日,借款本息合计7,494,970.41元。2003年底,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及还款方式,公司偿还了宋国珍58万元,余款未偿还。2008年2月,宋国珍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2008年3月4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依据宋国珍向该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下达了《民事裁定书》((2008)烟商初字第75号),裁定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1,11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2008年12月20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2008)烟商初字第75号),判决本公司偿还宋国珍借款7,394,970.41元,利息2,150,455.79元。案件受理费87,57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本公司承担。

      二、执行情况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烟商初字第7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委托烟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拍卖本公司持有的烟台银行股份(宋国珍查封的)。2010年12月10日烟台瑞诚商贸有限公司以6,964,695.00元的最高价竞得。

      三、本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持有烟台银行股权账面价值为32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预计产生利润300万元左右,影响2010年当期利润。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