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0-06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于2010年12月24日,应“9.21”事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约见,在广州听取了“关于“9.21”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相关责任的认定”通报。并与茂名市、信宜市两级政府就有关善后事宜进行了交流。
调查认定:“9.21”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是一起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有关单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
“经深入调查和多次现场勘验,导致此次尾矿库溃坝的原因有:台风“凡亚比”引起的超200年一遇的强降雨是导致发生溃坝的诱因;尾矿库排水井在施工过程中被擅自抬高进水口标高、企业对尾矿库运行管理不规范,是导致洪水漫顶、尾矿库溃坝的直接原因;尾矿库设计标准水文参数和汇水面积取值不合理,致使该尾矿库防洪标准偏低是导致溃坝的间接原因”。
“信宜紫金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设计、监理、施工安全评价单位对尾矿库溃坝分别负有责任”。
本公司及信宜紫金尊重广东省“9.21”事件调查组的调查认定,对由特大自然灾害引发的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初期坝漫坝决口,加重了下游的灾情,造成人员伤亡,深感痛心和深表歉意! 愿意在广东省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努力促进灾损事故的依法妥善解决,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关于信宜紫金银岩锡矿
银岩锡矿是信宜市政府的招商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2005年1月本公司收购了原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原为该公司资产)、广东信宜市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2007年1月由两公司合并设立了“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注册资本2亿元,现有员工450人。
自介入银岩锡矿项目六年来,信宜紫金(及其前身宝源矿业)已累计投入资金约4.8亿元(含收购资金),用于矿山资源的核实勘探、立项报批、土地征用、规划设计、建设及权证变更等,并已获得相应的项目建设有关证照,投入试生产(高旗岭尾矿库于2010年8月获得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尽管该项目历时6年,相关手续基本完备,但仍然存在缺陷和不足。
二﹑关于“凡亚比”台风的影响
根据公开资料,受“凡亚比”台风环流云系影响,“9.21”期间,广东20个县市100多万人受灾,因灾死亡人数超过100 人;其中在粤西的信宜市钱排镇、平塘镇和高州市马贵镇等地受灾特别严重。信宜紫金认为:银岩锡矿位于信宜钱排镇高山峡谷之间,持续约11个小时的超强降雨集中在尾矿库漫坝决口前,特大自然灾害是导致按国家规定尾矿库设防标准建设的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漫坝决口的主要或重要原因。
三、关于石花地电站
调查认定:“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产生的洪水对下游石花地水电站溃坝具有直接和决定性影响,是导致石花地水电站拦河坝漫顶溃坝的直接原因。……同时,石花地水电站拦河坝也存在业主未按设计完成施工、擅自降低库容量,未经竣工验收就发电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后未经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等问题”。
“9.21”事件导致钱排河流域死亡22人,其中位于尾矿库之下钱排河支流的达垌村5人,而位于尾矿库下游5公里以外,在石花地水电站之下的双合村却死亡17人。信宜紫金认为,石花地电站水库溃坝是造成双合村等下游人员死亡的直接原因。
高旗岭尾矿库的直接下游为达垌村(位于银岩沟与钱排河的交汇口),由于信宜紫金主动提前预警和派人通知紧急疏散,有效地减少了达垌村的伤亡人数;而双合村位于石花地电站水库的直接下游(距高旗岭尾矿库初期坝5公里以上),根据对电站大坝残留坝体观察,该坝体可能存在较为明显质量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信宜紫金已请求调查组和人民法院对石花地电站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以及“9.21”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进行调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石花地电站残留坝体进行质量鉴定及溃坝原因进行推演分析,以明确和追究石花地水电站建设和运营企业的相应责任。
四、信宜紫金灾后应对措施
信宜紫金在本次特大自然灾害中,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并及时通知下游达垌村人员紧急疏散。虽然自身严重受灾,仍向信宜市捐赠了150万元赈灾款,并积极开展灾后自救,妥善安置矿区职工。并成立了灾损核定和理赔工作小组。
鉴于此次事件损失较大,信宜紫金可能面临较大赔偿,信宜紫金目前资产状况缺乏现金和可直接变现的资产,且有2亿多元的债务;本公司已同意信宜紫金董事会的决议,整体出售银岩锡矿资产(含采矿权),优先用于灾民理赔,以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信宜市人民政府已经向人民法院对信宜紫金提起诉讼,有关责任认定和赔偿,双方将通过司法途径或协商解决。本公司将根据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持续披露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0—06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收董事反馈的表决意见11份,实收10份,独立董事王小军因休假未能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广东“9.21” 特大自然灾害信宜紫金银岩锡矿矿区受灾人民捐赠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对“9.21”特大自然灾害导致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银岩锡矿尾矿库初期坝漫坝决口加重了下游灾情深感痛心和深表歉意!为帮助信宜紫金银岩锡矿矿区下游受灾人民的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本公司决定向信宜市民政局捐赠人民币5000万元,并授权任一执行董事处理捐赠的具体事宜。
同意票10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信宜紫金作为受灾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作为股东单位,支持信宜紫金采用各种方法(包括处置资产和权益)筹措资金,优先用于灾民理赔。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0—06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受到福建省环境
保护厅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景河、董事邹来昌(兼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及紫金山金铜矿矿长)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别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环罚字[2010]6号)及《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环罚字[2010]7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调查,2010年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及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99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细化标准,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陈景河罚款人民币七十万五千九百九十七元;
对邹来昌罚款人民币四十四万九千七百六十八元。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