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股票代码:600232 公告编号:临2010-1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淘汰设备的议案》。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股份”)与绵阳华鹰绢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鹰绢纺”)签订了出售清纱机等设备的协议。据舟山市普陀远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舟普评报(2010)第258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以2010年12月1日为基准日,该部分设备评估值为320.0424万元,双方约定本次出售价为325万元。
鉴于华鹰绢纺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设备出售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傅国定先生、傅品高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邵燕芬女士、潘明忠先生、傅明康先生、陈士军先生、独立董事杨东辉先生、赖尚云先生、徐盛军先生参加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项交易,同时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股票代码:600232 公告编号:临2010-1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情况作如下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在2010年12月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绵阳华鹰绢纺有限公司(以下简你“华鹰绢纺”)出售淘汰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25万元。本次出售溢价为4.576万元。
鉴于金鹰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故以上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10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此项设备出售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傅国定、傅品高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陈士军、邵燕芬、潘明忠、傅明康及独立董事杨东辉、赖尚云、徐盛军参加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项交易,同时,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一)绵阳华鹰绢纺有限公司
绵阳华鹰绢纺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9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金鹰集团占88%的股份。法定代表人:傅和平,主要经营范围为:绢纺织品、丝绸制品、服装、地毯制造、加工。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涉及的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定价均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所出售的设备系淘汰设备,通过对外出售该设备,可盘活闲置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产质量。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受售方对该设备的使用不会对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五、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书
3、 舟山市普陀远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