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观察
⊙记者 吴婷 ○编辑 刘玉凤
进入 “十二五”,区域规划会有哪些新亮点和新趋势?对此,多位学者认为,主体功能区概念将是一大亮点。据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称,主体功能区的一个核心关注点则是“人”与“自然”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 早在“十一五”之初,便有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一说,并建议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开发区,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并未形成正式方案予以推出。
直到今年,于日前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关于“主体功能区”的表述,意味着这一概念将正式走向前台。
肖金成介绍,主体功能区在整个“十一五”期间一直在编制,五年间获得了认识上的统一。“十二五”期间是实施的时间。《建议》中的表述也发生了变化,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变成了主体功能区战略。“既然是战略,就有长期性,要贯穿到各项规划和发展中去。” 肖金成说。
肖金成还表示,“人”与“自然”的问题是主体功能区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玄妙,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经济增长是否可持续。关注“人”与“自然”,即关注经济发展方式。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贯穿“十二五”的主线之一。
定位主体功能区本质上是要让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清晰,让国土空间获得高效利用,这二者合起来就是可持续发展,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部分。《建议》对区域发展格局提出了4条要求: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也是在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指导下进行的。
全国经济地理研究会会长陈秀山指出,只有对各个功能区定位之后,才能更好地制定针对性政策,发挥各地优势,以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他认为,“十二五”规划当中,我国区域发展的基本格局并未改变。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这些基本战略都不会改变,但是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将会成为这些当中的重点。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会遇到阻力,目前发展机制并不健全,主要是补偿机制、标准划分等方面存在缺陷。解决这些问题便是未来需要做的具体工作之一。”陈秀山说。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秘书长陈耀进一步提出,应该赋予主体功能区规划法律效力,否则难免会出现“墙上挂挂”的问题。
陈秀山还表示,“十二五”期间,所有区域均将继续推动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率,我国的城市化率有望从目前的45%提升到50%。在城市化进程中,各地将更加注重城市化管理,注重人与资源的协调发展。只有这样,城市才能可持续发展,才能避免“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成为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