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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2010-04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7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于2010年12月30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啤酒亳州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啤酒集团安徽天岛啤酒有限公司购买啤酒生产机器设备的议案》。同意亳州公司参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0)第567号评估报告评估净值为人民币7,510,343.00元,向天岛公司购买啤酒生产机器设备的事项。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本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亳州公司本次向天岛公司购买的啤酒资产是建设亳州公司实际需要的机器设备等相关物资,该等相关机器设备已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0)第56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亳州公司购买天岛公司啤酒生产机器设备有利于降低投资成本,符合国家倡导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2. 我们作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亳州公司支付人民币7,510,343.00元,向天岛公司购买的上述啤酒生产机器设备。

      鉴于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四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 临2010-042

      关于重庆啤酒亳州有限责任公司向

      重庆啤酒集团安徽天岛啤酒有限公司

      购买啤酒生产机器设备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译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重庆啤酒”“本公司”指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重啤集团”指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亳州公司”指重庆啤酒亳州有限责任公司

      “天岛公司”指重庆啤酒集团安徽天岛啤酒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的内容概述

      亳州公司拟出资人民币7,510,343.00元向天岛公司购买的啤酒生产相关机器设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啤酒亳州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刘明朗

      注册资本: 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09年8月24日

      主营业务: 制造、销售啤酒

      (2)、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持有亳州公司100%的股权,亳州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重庆啤酒集团安徽天岛啤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刘明朗

      注册资本: 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04年10月28日

      主营业务: 制造、销售啤酒及原料、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制造、销售啤酒设备、销售玻璃瓶、啤酒副产品。

      (2)、与本公司及亳州公司关联关系

      目前持有本公司20%股份的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持有天岛公司7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天岛公司是本公司和亳州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资产交易价格以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0)第56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确认的评估净值为作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亳州公司购买天岛公司啤酒生产机器设备,有利于合理降低本公司投资成本,本公司将继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依据市场价格定价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已在事前审阅了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提交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亳州公司本次向天岛公司购买的啤酒生产机器设备是建设亳州公司实际需要的机器设备等相关物资,该等相关机器设备已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0)第56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亳州公司购买天岛公司啤酒生产机器设备有利于降低投资成本,符合国家倡导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2. 我们作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亳州公司支付人民币7,510,343.00元,向天岛公司购买的上述啤酒生产机器设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亳州公司与天岛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签订了《设备转让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兴评报字(2010)第56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