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0-04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本公司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1年2月22日上午10:00,预计会期半天。
3.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
4.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签订的增资协议;
有关内容详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hkex.com.hk上阅览。
2. 审议及批准《关于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签订的两项股权转让协议;
有关内容详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hkex.com.hk上阅览。
特别决议案
3.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hkex.com.hk上阅览。
三、 出席人员
1. 截止 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的境外股东请参见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
3.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四、 登记办法
1. 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境外股东的登记另载于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内)。
2. 登记时间: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9:00时至17:00时。
3. 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4.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5. 中国华电大厦 邮政编码:100031
6. 华电国际证券融资部
7. 联系人:高明成
8. 联系电话:010-8356 7903
9. 传真号码:010-8356 7963
10. 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表:股东授权委托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0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附注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附注2):
普通决议案的表决事项(附注3)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关于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 |||
特别决议案的表决事项(附注3)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5):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附注6):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7)
受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 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反对”或“弃权”)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 各项议案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普通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同意即为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4. 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5. 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6. 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7. 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敬启者:
本人/吾等(附注1)
地址:
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附注2) 股之A股之登记持有人,谨此通知本公司,本人/吾等愿意(或委任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订于2011年2月22日上午10时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召开的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
此致
签署:
日期: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2. 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总数。
3. 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2011年2月2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证券融资部(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邮编100031,或传真号码010-8356 7963,联系人为高明成先生)。未能签署及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