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0-034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康美配股”;配股代码:“700518”;配股价格:6.88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0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1月4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2011年1月5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1年1月6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康美药业”)配股方案已经2010年8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0年9月8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222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2号文核准。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0年12月27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康美药业股本总数1,694,370,052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508,311,015股。
4、发行人控股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售股份。
5、配股价格:6.88元/股。
6、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截至2010年12月27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康美药业股份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日 期 | 发行安排 | 停牌安排 |
2010年12月23日 (T-2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2010年12月24日 (T-1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2010年12月27日 (T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4日 (T+1日)至(T+5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 | 全天停牌 |
2011年1月5日 (T+6日) |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2011年1月6日 (T+7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0年12月28日(T+1日)起至2011年1月4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A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518”,配股价格6.8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股东仔细查看“康美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兴田
办公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长春路中段
电话:0663-2917777
传真:0663-2916111
董事会秘书:邱锡伟
证券事务代表:温少生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9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周伟、付竹
项目协办人:林焕伟
项目组其他人员:黄海宁、袁玉洁、陈鑫
联系人:陈植
电话:(020)87555888转383
传真:(020)875558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