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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2010-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0-1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0年12月29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商投资”)成立于2006年8月24日,注册资本为4亿元。其中,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重庆兴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为回笼资金,支持主业发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惠商投资50%股权转让给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价值确定为41842.51万元。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惠商投资50%股权的原始投资金额为200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0-2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转让给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价值确定为41842.51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交易实施不存在的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00700045号】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9月30日,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83685.02万元,评估增值42947.87万元,增值率为105.43%。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转让给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价值确定为41842.51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黔江区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办事处城西四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秀琴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科技、电力、房地产、环保、能源等项目进行投资,企业资产重组,转让方案策划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企业管理及咨询。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利用自有资金对科技、电力、房地产、环保、能源等项目进行投资,企业资产重组,转让方案策划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的公司。

    3、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转让给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价值确定为41842.51万元。

    2、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4日。

    注册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秦存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元整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重庆兴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经营范围:资产、企业托管经营,工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养殖业及其相关领域的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及项目投资;并购、重组及相关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投资策划、融资、投资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4、经与重庆兴瑞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兴瑞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对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份2009年
    净利润2892.78
    资产总额54368.33
    负债总额11574.11
    股东权益总额42794.22

    6、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交易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00700045号】评估报告。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流动资产12920.3512921.170.820.01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37713.1680660.2342947.07113.88
    固定资产2.522.50-0.02-0.79
    资产总额52309.3595257.2242947.8782.10
    流动负债11572.2011572.2000
    负债总额11572.2011572.2000
    净资产40737.1583685.0242947.87105.43

    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的原始投资金额为20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价值确定为41842.51万元,增值21842.51万元。

    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9月投资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513.16万元,投资比例为3.4%,其中1.05%为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北京九州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因此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投资额为259,282,135.00元,投资比例为2.35%。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办理相关协议的签署。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产生同业竞争。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出于公司发展需要,为回笼资金,支持主业发展。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转让给重庆正信思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价值确定为41842.51万元。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的原始投资金额为20000万元,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上述股权,可获得21842.51万元收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内蒙古盛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呼和浩特市惠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3、评估报告及评估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0-2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65,000,000股股份于2010年12月29日解除质押,同日,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6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信支行。上述质押已于201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