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29 股票简称:重庆百货 编号:临2011-00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31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上午10:00在重百大酒店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57人,代表股份223,733,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7%;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75,528,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5%;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3人,代表股份48,205,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2%。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董事长肖诗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1 年12月 21 日。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除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购买新世纪百货100%股权交易价格相关事宜调整>的议案》外,其余未作变更的不作变更。
|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表决权数(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表决权数(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表决权数(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
| 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 48,202,554 | 99.94 % | 12,500 | 0.03 % | 15,605 | 0.03 % |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期限延长一年至 2011 年12月21日。
|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表决权数(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表决权数(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表决权数(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 |
| 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 48,201,754 | 99.94% | 9,000 | 0.02% | 19,905 | 0.04% |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详见公司2010-032公告。
|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表决权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权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权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 |
| 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 223,703,548 | 99.99% | 6,200 | 0.00% | 23,800 | 0.01%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出席会议的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余春江律师、唐申秋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庆百货大楼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会议律师法律意见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