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关于
召开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1-001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关于
召开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于2010年12月27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11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董事长俞标、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张行、沈伟国、独立董事冯正权、乔文骏、丁以中参加了会议表决,独立董事皮耐安因事委托独立董事丁以中行使董事职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最长期限不超过8年,并分期发行,具体期限和发行期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部分借款。
(四)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施,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5、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五)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择优选择融资方式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择优选择公司债或中期票据的融资方式。即若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注册时间先于公司债的核准时间,则董事会将根据情况申请撤销公司债的发行申请文件或调整公司债的发行申请规模;若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注册时间晚于公司债的核准时间,则董事会将根据情况撤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申请文件或调整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规模。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2: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金桥大厦四楼会议室 (上海新金桥路28号);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2、《关于授权择优选择融资方式的提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上述第1、2项提案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提案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临2010-013公告、临2011-001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2:00;
4、现场会议地点:新金桥大厦四楼会议室(上海新金桥路28号)
5、会场附近交通车有:987、790、984、申孙线、995(原杨高专线)(金桥路新金桥路站下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2、《关于授权择优选择融资方式的提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1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11年1月21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月18日)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不能前来参加登记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或传真应提供具体清晰的股东帐户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及通讯所需具体联系方法,并于1月 25日17时之前送达,现场会议时领取出席会议的通知,并以此领取会议表决票)。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与地点:2011年1月25日上午9:30~下午4:00
上海市东渚安浜路165弄29号4楼前台(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靠近江苏路。
五、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交通自理。
2、股东大会秘书处联系办法: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邮编:201206
电话:(8621)50307702或50307770 传真:(8621)50301533
联系人:代燕妮、吴海燕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 单 位 ( 股 东 帐 户 : ;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或 营 业 执 照 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出席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下列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 |||
2、《关于授权择优选择融资方式的提案》 | |||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如适用>(签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1-002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等。
会议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同意提请授权择优选择融资方式的议案。
上述议案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办理。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