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迪马工业”)出资930万元收购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股份”)持的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迪马”)20%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对拓展公司专用车业务,增长利润具有积极意义。
一、交易概述
1、迪马工业此次收购长安股份持南方迪马20%的股权。该部分国有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对外公开挂牌转让。迪马工业以人民币930万元的转让价格收购南方迪马20%的股权。
2、2011年1月5日,迪马工业取得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交易结果通知书》(渝联交函【2011】7号),公司成功受让上述南方迪马20%股权,转让双方将于近日签订合同并完善后续事宜。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股份”)
法定代表人:徐留平
注册资金:458,237.37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大红罗厂街乙2号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0049(4-1)
组织机构代码:71093394-8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信息通信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收购、资产重组咨询。
(二)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 号
法定代表:罗韶颖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设施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9073682-0
注册资金:3,000万元
股东股权比例:【其中,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50%,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占34%,重庆大江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
法人代表: 赵鲁川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限本企业资产产品)消防车、专用车(含相关零部件)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财务状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四川分所对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大信川审字(2010)第1039号《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10年10月30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万) | 9733.18 | 6415.65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 | 1749.95 | 1801.52 |
净利润(万) | -0.911 | 42.91 |
四、定价情况
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南方迪马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0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于2010年7月8日出具了《中国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京信评报字(2010)第044号]。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经采用成本法与收益法评估相比较的方法,最终确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准,更为体现被评估单位各类生产资质为主的其他无形资产的价值,较成本法更全面准确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南方迪马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4,646.67万元,评估指比净资产账面值1,801.52万元增值2,845.15万元,增值率为157.93%。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将于近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完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手续。
转让、受让双方均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后,迪马工业将持有南方迪马54%的股权,迪马工业收购长安股份持有南方迪马20%的股权有利于拓展公司专用车业务,增加利润,提升企业形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交易结果通知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