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股票代码:002023 公告编号:2011-00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李再春 | 集中竞价交易 | ||||
大宗交易 | 2011年1月6日 | 15.20元 | 990 | 3.35 | |
其它方式 | |||||
合 计 | 15.20元 | 990 | 3.3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再春 | 合计持有股份 | 9184.5012 | 31.12% | 8194.5012 | 27.7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184.5012 | 31.12% | 8194.5012 | 27.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为自前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后首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本次减持控股股东李再春先生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李再春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8日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股票代码:002023 公告编号:2011-00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再春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 年 1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后在海特高新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3、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行为无需获得政府部门批准。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再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计划
权益变动目的:自身需求。
本次减持后,李再春先生持有海特高新股份81,945,0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76%。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海特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变动情况
2011年1月6日,李再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海特高新股份9,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5%。
截止2011年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再春先生持有海特高新股份为81,945,0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76%,其一致行动人李飚先生持有海特高新股份8,061,9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合计持有海特高新股份90,006,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49%。李再春先生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再春先生所持海特高新股份为81,945,012股,其中质押股份18,600,000股,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11年1月6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海特高新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声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再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1年1月6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 |
股票简称 | 海特高新 | 股票代码 | 00202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李再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通讯址 |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 |
拥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91,845,012股 持股比例: 31.1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81,945,012股 变动比例: -3.3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李再春
签字:
日期: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