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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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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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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1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1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投资环境的改变,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剩余募集资金做出安排,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后认为:本次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决策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投资环境的改变而作出的决定,该决策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26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00时

      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11年1月19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

      式附后)。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地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1月21日8:30——16:00到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4、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镇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5、邮政编码:316051

      6、联系电话:0580-8021228

      传真:0580-8020228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明确授权事项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

      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三、如果股东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对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1、该代理人有表决权,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该代理人无表决权□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股票代码:600232 公告编号:临2011-0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月10日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并提出书面意见如下:

      一、同意公司终止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 ,该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投资环境的改变而作出的决定,该决策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二、终止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月10日

      股票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 9人,参加投票表决的董事9 人。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06)112号文批准,并于2006年11月20日发行,至 2006 年 11 月 24 日结束,发行数量32,000万元(32万手,320万张),合计募集资金3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13,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6年11月24日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划入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浙天会验[2006]第1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情况

      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是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该项目计划在河北张家口建成50000锭麻与棉等其它纤维混纺、15000锭亚麻纯纺生产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900万元 ,流动资金2,600万元,用于收购亚麻与棉花原料。

      截止2010 年年底,该项目先后完成了土地购置、土建工程建设、部分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25万元,其中土地及土建工程投入3302万元,设备投入223万元。目前,设备情况良好。

      三、项目终止的原因

      该项目于2004年立项,立项时间较早,与当时相比现在的生产经营环境、行业状况、国家政策等都有了较大的变化。2005 年7 月我国实施汇改政策,人民币大幅持续升值;2008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密集型的纺织行业带来很大的压力,劳动力成本上升,招工困难;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2008 年下半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席卷全球并影响至今。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本着审慎的原则,主动调整了投资进度。

      2011年,公司该项目实施地政府拟回购该项目的建设用地。相关回购事宜正与当地政府洽商中,公司将竭力争取收回所投入资金。对该回购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截止 2010年底,募集资金结余12308881.08元,其中478881.08元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剩余募集资金做出安排,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议案》后认为:本次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决策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投资环境的改变而作出的决定,该决策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认为:

      同意公司终止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 ,该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投资环境的改变而作出的决定,该决策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终止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宜

      关于终止实施河北张家口新建50000锭麻棉混纺及15000锭亚麻纺项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