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1-00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9日上午9:30时
2、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洋友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01,783,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 %。
董事长叶洋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发行。
(5)、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
(6)、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短期融资券市场利率确定。
(8)、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0)、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1)、授权
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③本次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表决结果为:201,783,1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适时决策的效率,公司董事会继续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累计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的决策权。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表决结果为:201,783,1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吕晓红律师见证并出具《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TCYJS2011H004号)。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