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1-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山下湖 公告编号:临2011-01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1月1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陈夏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6296429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6.07%;其中限售流通A股34722322股,无限售流通A股11574107股)通知,陈夏英女士将其所持公司的限售流通A股(即高管锁定股)中的270万股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为公司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本次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1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1月10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陈夏英女士本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27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8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9%。截至2011年1月10日,陈夏英女士累积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额为27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8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9%。
特此公告。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