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度、土耳其对中国有关玻璃纤维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1-00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度、土耳其对中国有关玻璃纤维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1月15日、2010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印度对中国玻璃纤维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和《关于土耳其对中国玻璃纤维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披露了印度和土耳其对来自于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的相关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现将本公司获悉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本公司于近日获悉土耳其对来自于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终裁结果已宣布。经调查,土耳其政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裁定自终裁结果宣布之日起,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部分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土耳其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23.75%的反倾销税。此税率为终裁税率,正式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较初裁结果中征收38%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大幅下调。
本公司于近日获悉印度对来自于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终裁结果已宣布。经调查,印度调查当局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裁定自终裁结果宣布之日起,对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印度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并出口到印度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的税率为18.67%。此税率为终裁税率,正式到期日为2016年1月6日。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向印度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销售金额约为1,022万美元,约占其全年营业收入的2.2%;2009年向土耳其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销售金额约为106.37万美元,约占其全年营业收入的0.23%。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