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华官司缠身
201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施浩 ○编辑 李小兵
⊙记者 施浩 ○编辑 李小兵
过去的官司刚刚遭法院执行,新的官司又接连上身,ST联华2011年开头便“麻烦不断”。
公司今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公司与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该院已扣划公司存款3104万元。
公告显示,2009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市二中院下达的应诉通知书,公司涉及与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保证合同纠纷被起诉。2010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二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787万元,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偿付利息损失。此后,ST联华并未履行偿还义务,上海市二中院遂于2010年4月2日裁定:冻结、划拨ST联华存款人民币2796万元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变卖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2011年1月12日,万事利集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同日,公司还公告了另外两笔重大诉讼,原告均为万事利。201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二中院下达的应诉通知书,涉及与万事利集团借贷纠纷被起诉。万事利诉请ST联华偿还借款人民币2477万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396万元。
在公司同日收到的另一份涉及与万事利担保追偿权纠纷被起诉的应诉通知书中,原告诉请公司偿付万事利代ST联华偿还的债务人民币2042万元及利息损失,并支付万事利为追偿而产生的费用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