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张欢 ○编辑 朱贤佳
在近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要完善市场体制机制,提高市场效率,研究推出发行体制后续改革措施,加强市场化并购重组制度建设,规范和引导借壳上市,完善退市制度。
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面,2010年推出了第二阶段改革措施,其中主要包括完善询价过程中报价和配售约束机制,提高单个机构获配股份数量,扩大询价范围,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完善回拨和中止发行机制。各参与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市场约束明显增强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得到广泛认同。
展望即将推出的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分析人士指出,改革将不断向纵深推进,此前引而不发的“老股配售”、“储架发行”等改革举措有望成为新的改革利器,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权问题也有可能摆上“议事日程”。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寄望一蹴而就。在督促各参与主体归为尽责的同时,投资者自身也要摒弃盲目“打新”的错误做法。
作为完善市场体制机制的又一重要方面,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市场在内的整个资本市场的退市机制有望在今年得到进一步完善。业内普遍预计,创业板退市制度可能有望率先破土。目前深交所拟定的创业板退市方案已经上报证监会,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当中。而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近期也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推进退市改革势在必行,建议尽快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具体实施办法。
分析人士预计,在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安排上,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快速程序将可能成为最为突出的三大特点。另外,从业者认为监管部门还将在退市各环节的有序衔接上作出安排,不排除创业板退出公司继续在场外市场交易的可能。
除了发行改革和退市制度外,2011年还有多项值得期待的体制机制改革。尚福林在监管会上表示,要建立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加大行政追责和刑事追责力度。深入推进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上市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配合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方面还将继续深化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督促基金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监管责任制,研究建立审慎监管制度,健全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
此外,更深层次的市场法律制度建设也有望得到进一步推动。其中,业界期盼已久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将更进一步。而出台在即的内幕交易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将为打击内幕交易增添新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