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2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1年1月18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16日在杭州金溪山庄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帅长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经公司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点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通过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联董事帅长斌先生、董星明先生、徐天俊先生、陈安先生、孙勤芳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6票,表决结果如下:
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特定发行对象之一,已于2011年1月16日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除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或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4、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锁定期》。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5、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认购方式》。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6、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8,250万股。其中,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认购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850万股。在该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及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7、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1年1月18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10.92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
8、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亿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8万吨∕年顺酐及衍生物一体化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如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1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并报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见2011年1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全文见2011年1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全文见2011年1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关联董事帅长斌先生、董星明先生、徐天俊先生、陈安先生、孙勤芳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与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公告》全文见2011年1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三)授权董事会应有权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事项;
(四)如监管部门关于证券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五)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全文见2011年1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见2011年1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和参加会议的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3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2011年2月11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30时
3、会议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土地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月3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1年2月1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投资管理部)。
2、登记时间:2011年2月9日至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邮编324100)。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锋
电话:0570-4057919
传真:0570-4057346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邮编:3241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土地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11年1月3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与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集团”)拟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现金出资认购不超过1,850万股,认购股份的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价格相同,上述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浙铁集团成立于2001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50亿元,法定代表人余健尔,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经营范围为铁路、城际及其他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作管理,铁路、城际及其他轨道交通的客货运项目、仓储项目以及铁路沿线配套项目投资经营的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业、新型材料产业、精细化工产业、房地产业、国内外贸易业、现代服务业的投资管理,资产投资管理。目前,浙铁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5,374.20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8.3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已与浙铁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约定相关认购事项,该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1年1月16日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和锁定安排
1、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按照具体发行价格认购相应股数,认购总股数不高于1,850万股。
2、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认购价格不低于甲方董事会所确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每股人民币10.92元)。如果甲方股票在本协议签订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乙方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认购方式:乙方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条所约定的股票。
4、支付方式:乙方同意在甲方正式开始发行股票时,乙方按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款项先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再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划入甲方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锁定安排: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本协议由双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项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3、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视为该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8万吨∕年顺酐及衍生物一体化项目。项目实施后,能够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促进公司产品升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浙铁集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了其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公司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浙铁集团拟出资认购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总股份数量不超过1,850万股。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本次交易是公正、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助于实现公司现实及长远发展的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正、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2010年公司与浙铁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浙铁集团向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公司偿还浙铁集团委托贷款5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5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7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8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800万元。主承销商坐扣股票发行承销和保荐费用7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2,040万元,存入公司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江山市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6]第66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已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合计 |
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2,040.00 |
2 | 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21,065.11 |
3 | 支付股票发行费用 | 551.32 |
4 | 支付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款 | 210.86 |
5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弥补公司流动资金 | 263.92 |
6 | 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 | 0.04 |
7 | 加: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 51.25 |
8 | 2009年12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2.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3日注销了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江山市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与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本公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导致投资资金节余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作为生产辅助配套项目,CO气源改造项目和化学品仓储库区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CO气源改造项目为DMF生产提供合格的原料气,可以降低DMF的制造成本,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化学品仓储库区建设项目可以增加公司的储存能力,提高仓储设备的本质安全度,减少废物排放。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04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2,04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06年:17,512.41 | |||||||||
2007年: 4,527.5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技改项目 | 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技改项目 | 17,671.00 | 17,671.00 | 11,768.37 | 17,671.00 | 17,671.00 | 11,768.37 | 5,902.63 | 100% |
2 | CO气源改造项目 | CO气源改造项目 | 6,487.00 | 6,487.00 | 6,249.38 | 6,487.00 | 6,487.00 | 6,249.38 | 237.62 | 100% |
3 | 化学品仓储库区建设项目 | 化学品仓储库区建设项目 | 4,000.00 | 4,000.00 | 3,258.22 | 4,000.00 | 4,000.00 | 3,258.22 | 741.78 | 100% |
合计 | 28,158.00 | 28,158.00 | 21,275.97 | 28,158.00 | 28,158.00 | 21,275.97 | 6,882.03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 承诺效益(年)[注2]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注3]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注4]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注5]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1 | 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技改项目 | 130.32% | 3,222.00 | 5,113.82 | -658.09 | 2,455.95 | 22,211.53 | 是 |
2 | CO气源改造项目 | —— | —— | —— | —— | —— | —— | —— |
3 | 化学品仓储库区建设项目 | —— | —— | —— | —— | —— | —— | —— |
[注1]: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技改项目设计新增DMF产能6万吨/年,实际投产后产能达到9万吨/年,原因如下:
(1)与杜邦公司签订了技术合作合同,利用杜邦公司的技术进一步提升装置产能;
(2)CO 气源改造项目,提高了CO 纯度;
(3)选用先进的催化剂;
(4)设计时,充分利用了公司在原生产装置上的技术积累,采用了如高效规整填料分离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
[注2]: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对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技改项目的预测年均利润总额。
[注3]:实际效益按年利润总额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DMF产品实现的利润总额=公司当年利润总额X(DMF产品实现的主营业务毛利/当年主营业务毛利)
募集资金项目实现利润总额=当年DMF产品实现的利润总额X(募集资金项目产量/当年DMF产品全部产量)
[注4]: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技改项目于2003年10月主体完工,于2003年11月开始投产,于2003年底达产,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系从2003年11月-2009年12月募集资金项目实现的利润总额。
[注5] 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技改项目承诺实现年利润总额3,222.00万元。2003年11月-2009年12月期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2,211.53万元,年平均实现利润总额3,601.87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6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宁化工
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1、交易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土地供应政策规定,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宁化工”)拟向浙江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购买约20.3万平方米土地,土地出让金约9,500万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借款给江宁化工。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关联交易。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面积约为20.3万平方米,位于宁波化学工业区湾塘片,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金约9,500万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3、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8万吨∕年顺酐及衍生物一体化项目(简称“顺酐一体化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江宁化工。本次交易标的即主要用于上述顺酐一体化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后,能够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促进公司产品升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它议案待时机成熟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1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