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01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并于2011年1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2)。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451.4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1-003)。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1月14日起到2011年7月13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4)。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详见附件。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鲁权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
同意鲁权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05)。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管。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000万股。 |
第三十条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 |
第三十条修改为第三十一条,以后各条依次顺延。 | |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 (十)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举手表决或记名式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审议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02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760万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3,911.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61,848.40万元,另扣除信息披露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66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1,187.3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4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招商银行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这四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招商银行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主要为:
一、公司已分别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公司在中国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40010922808094001,截止2010年1月6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年产100万台农用水泵建设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3001667156053002593,截止2010年1月6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招商银行温岭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76900126510508,截止2010年1月6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温岭市大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207047129045799388,截止2010年1月6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848.40万元。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平安证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平安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平安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平安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平安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新军、杜振宇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平安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平安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平安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平安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平安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平安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平安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平安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平安证券督导期结束(2012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03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72.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1,187.3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实施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52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备案号 |
年产100万台农用水泵建设项目 | 15,813.90 | 温发改证【2010】9 号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320.80 | 温发改证【2010】8 号 |
合 计 | 18,134.70 |
若募集资金超出该项目投资总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投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止2011年1月5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451.4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3号《关于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应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额 |
1 | 年产100万台农用水泵建设项目 | 158,139,000.00 | 158,139,000.00 | 4,514,813.99 |
2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3,280,000.00 | 23,280,000.00 | |
合 计 | 181,419,000.00 | 181,419,000.00 | 4,514,813.99 |
四、董事会意见
2011年1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451.48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2011年1月1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451.48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3、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451.4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审计机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3号《关于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同意新界泵业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04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0号文核准,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72.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1,187.3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实施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5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8,134.7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部分为43,052.66万元。
二、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1月14日起到2011年7月13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承诺相关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董事会意见
2011年1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1月14日起到2011年7月13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监事会意见
2011年1月1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此同意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经营利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以6,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认为:
1、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也未超过6个月。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平安证券同意新界泵业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05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2月11日下午2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1月28日
六、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公告。
七、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1年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八、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1月29日下午5:00前到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其他事宜
1、联系人:严先发
电话:0576-81670968
传真:0576-86338769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1月30日召开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06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月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1年1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董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451.48万元。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此同意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