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紧紧把握三个重点
⊙王 勇
央行上周以“一号文件”形式公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可以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此项政策,为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打开了“方便之门”。
2009年7月,我国启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此后,试点范围渐次扩大,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已扩大至16个省共计67359家企业。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的扩大以及企业在跨境贸易结算中使用人民币积极性的不断提高,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的条件也日益成熟。尤其新年以来人民币升值之势凌厉,市场对未来人民币可能进一步的升值预期仍然强烈。另外,面对国内输入型通胀的进一步升级,我国市场对海外资金的吸引力不减。在此背景下,《管理办法》拓宽了人民币海外流出的渠道,鼓励企业用人民币去境外投资,从而分流一部分资金到海外,自然有利于缓解国内“三高”态势(即高外储、高升值预期和高通胀压力),达到分流过剩流动性的目的。
更具战略意义的是,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将加速资本项目可兑换。几天前,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专访时表示,下一阶段人民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将率先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笔者理解,在货币国际化三个层次中,第一层次是本币在一般国际经济交易中被广泛地用来计价结算,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无疑是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层次。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包括外汇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必须以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为前提,所以,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的基础,而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又可以加速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以往,香港一直是内地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平台,内地企业在2008年以及2009年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分别为559亿美元和565亿美元,其中超过六成投资到我国香港地区,或经香港投资到世界各地。依据《管理办法》,内地企业可通过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投资有关项目,也可以利用香港多币种、多功能的金融平台进行相关的融资和资金管理,有助于促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并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乃至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眼下,在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笔者以为,特别需要注意牢牢把握三个重点。
第一,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展开,境外企业欠缺人民币的来源和投资渠道问题会更加突出。为此,需要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出口收入(外汇或人民币)存放境外等政策,在贸易渠道方面积极拓展;通过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政策,在结算渠道方面积极拓展;通过刚刚发布的《管理办法》以及亟待发布的“小QFII”政策,在投资渠道方面积极拓展;通过跨境人民币融资政策、允许境外银行参与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等政策,在融资渠道方面积极拓展。
第二,尽快调整跨境资金监管方式,将长期来以外汇和外汇收支作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转变为以跨境资金流动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从制度安排及监管设计上将人民币的跨境流动以及境外资产负债纳入监管监测体系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同时,督促银行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还需高度警惕,预防不法分子利用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洗钱和恐怖融资。
第三,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会形成境外人民币债权。当这种债权达到一定规模,人民币会被海外大量持有。这部分资金将更多随着境内外、本外币的两个市场的收益率变化而流动,如何科学地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需要认真考虑和研究。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