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编号:临2011-003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30;
网络投票:2011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宝清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名,代表股份341,340,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6名,代表股份24,062,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9名,代表股份365,403,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4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364,630,652股,反对100股,弃权772,6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0%、0.21%。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类型;
同意364,627,552股,反对0股,弃权77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0%、0.21%。
2、发行股票面值;
同意364,627,552股,反对0股,弃权77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0%、0.21%。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364,607,5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364,607,5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5、发行数量;
同意364,607,5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6、发行对象;
同意364,607,5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7、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同意364,607,8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8、上市地点;
同意364,607,5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9、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同意364,607,5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364,607,5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11、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364,607,552股,反对0股,弃权795,8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364,599,052股,反对0股,弃权804,3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364,599,052股,反对0股,弃权804,3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五)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同意364,599,052股,反对0股,弃权804,3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364,599,052股,反对0股,弃权804,3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七)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64,599,052股,反对0股,弃权804,3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八)关于选聘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364,599,052股,反对0股,弃权804,351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0.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王建文先生
(三)结论性意见: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