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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版)

    1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1.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6月8日生效,截至2010年9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5%-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0年9月30日,本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4.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 指数*90% + 同业存款利率*10%。

    5. 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了必备的程序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六)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之“(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董事Mr. Mark Seumas MCCOMBE的信息,更新了监事Mr. Rudolf Apenbrink的信息,更新了投资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增加了新任副总经理林彤彤先生的信息。增加了新任督察长古韵女士的信息。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有关信息。

    (四)对“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增加了募集相关情况。

    (五)对“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相关信息。

    (六)对“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进行了更新。

    (七)在“十三、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期:为201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

    (八)在“十四、基金的业绩”中增加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九)对“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进行了更新。

    (十)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0年6月9日至2010年12月8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073软控股份1,803,82437,898,342.246.70
    2600036招商银行2,499,84232,372,953.905.72
    3002123荣信股份733,00129,730,520.565.26
    4002269美邦服饰959,98527,647,568.004.89
    5601318中国平安509,90626,968,928.344.77
    6002038双鹭药业544,26125,547,611.344.52
    7000811烟台冰轮1,281,94125,382,431.804.49
    8600693东百集团1,813,36724,262,850.464.29
    9000858五 粮 液700,00024,031,000.004.25
    10600875东方电气724,82222,585,453.523.99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13,745.06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0,605.85
    5应收申购款24,507,151.21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4,641,502.12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0年6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9月30日7.72%0.90%8.03%1.29%-0.3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