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1-00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陶安祥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续借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续借3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1-003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秀华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续借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偿还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1-004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
续借3亿元人民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续借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续借3亿元人民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我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于2009年10月30日签订编号为(2009)进出银(宁信合)字第1017号的《借款合同》,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借款人民币3亿元,借款期限18个月。2010年12月,我公司提前归还借款1.5亿元人民币,另有1.5亿元人民币借款于2011年4月30日到期。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续借3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1-005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借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5元。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 审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10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为71,731.50万元,超募资金123,578.5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从超募资金中使用18,0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贷款银行 | 贷款起止日 | 年利率(%) | 贷款本金 | 本次偿还金额 |
| 中国工商银行靖江支行 | 2010.8.24-2011.7.25 | 5.31% | 2,000.00 | 2,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2010.9.10-2011.6.10 | 5.31% | 4,000.00 | 4,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2010.8.5-2011.2.4 | 4.86% | 1,000.00 | 1,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2010.8.6-2011.2.5 | 4.86% | 1,000.00 | 1,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2010.8.10-2011.2.9 | 4.86% | 1,000.00 | 1,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2010.8.11-2011.2.10 | 4.86% | 1,000.00 | 1,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 | 2010.5.11-2011.5.10 | 5.31% | 1,900.00 | 1,9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 | 2010.3.3-2011.3.2 | 5.31% | 1,550.00 | 1,55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 | 2010.9.7-2011.9.6 | 5.31% | 450.00 | 45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 2010.3.16-2011.3.15 | 5.31% | 4,990.00 | 4,100.00 |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如下意见:
“亚星锚链本次将实际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保荐机构同意亚星锚链上述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