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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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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股票代码:600255 编号:临2011—00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24日在芜湖市鑫海洋大酒店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人,代表股份154,030,44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27%。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3人,代表股份1,276,71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28%;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52,753,73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9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瑞庭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80万元(其中:变更年产10,000吨精密紫铜带技术改造项目金额4,999万元,超募资金2,681万元)用于受让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60%的股权及对其增资扩股。

      同意153,861,8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1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股权及对其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古河电工”)持有的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古河”)60%的股权,交易金额参考《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经当事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80万元。同时,公司和古河电工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完成对无锡古河的增资扩股,双方对无锡古河按持股比例进行总额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的增资,公司需要投入增资款人民币6,000万元。

      同意153,835,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反对7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115,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用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

      同意153,815,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149,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0%。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李结华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