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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1-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1-00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香港配售的股份。

      ●投资金额:拟投资21亿港元购买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香港配售的股份,投资后将持有其26.20%的股份。

      ●投资期限:长期投资。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可能未获得批准的风险:本次投资事项最终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和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配售股份还需其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1年1月21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国际)与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新能源)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公司拟通过长电国际以0.75港元/股的价格,投资21亿港元购买中电新能源在香港配售的股份,投资后将持有其26.20%的股份。

      二、投资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控股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水电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法定代表人为曹广晶先生。公司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6,186,078.5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186,903.84万元;2009年公司利润总额为599,782.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1,725.49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中电新能源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代码为0735.HK,主营风电、天然气发电、小水电、垃圾发电等新能源业务。本次投资前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有其35.14%的股权。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中电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05.58万千瓦,资产总额为794,641.4万港元,所有者权益505,971.5万港元;2009年中电新能源实现收入157,992.8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268.4万港元。

      四、《股权购买协议》主要条款

      1、投资金额:公司拟通过长电国际投资21亿港元购买中电新能源配售的股份。

      2、投资价格:0.75港元/股。

      3、本次投资事项最终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

      4、中电新能源配售股份需获得其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投资资金来源。中电新能源在风电、垃圾发电、天然气发电上均有一定规模,具备较好的项目、市场资源和人才储备,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将成为中电新能源第一大股东,有利于促进公司装机规模、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扩大公司在清洁能源行业的影响力,有利于实现公司与中电新能源的协同发展。

      六、投资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1、经营业务风险

      风电业务方面,由于风电近年来发展较快,电网消纳能力逐渐趋于饱和,风电利用小时数有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中电新能源的风电业务盈利能力。

      天然气发电业务方面,目前中电新能源天然气发电用气有部分从市场购买,若天然气涨价,中电新能源存在因天然气涨价而导致发电成本提高的风险。

      2、证券市场价格风险

      中电新能源是香港上市公司,存在股价波动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加强与中电新能源的沟通与交流,密切关注其经营状况,并跟踪证券市场价格走势,及时控制风险,确保收益;同时在新能源项目上加强合作,发挥双方的优势,取得新能源行业的领先地位。

      (二)审批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最终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和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中电新能源配售股份尚需获得其股东大会的同意,能否成功发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