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0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 间:2011年2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
二、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A座1208室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议案:
1、《关于为南京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9日(星期三)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2月9日(星期三)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1年2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八、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A座1208室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李 军、王 冲
联系电话:010-84351359 传 真:010-84351559
邮政编码:100029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为南京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 关于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 | 关于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表示意见,上述三种表决意见只能选其一,多选为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