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1-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于2011年1月2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1]64号),主要内容如下:原则同意光迅科技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请精心组织光迅科技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工作,并将具体实施情况和相关办法报国资委备案,以后年度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应当报国资委审核备案后实施。
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程序另行通知。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