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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意向协议公告
    2011-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1-05号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意向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健康发展,打造上游原材料,完善铝加工产业链,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与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达成以下意向:

      合作项目:年产16万吨铝深加工项目

      (一)100kt/a大板锭;

      (二)60kt/a三层液压板纯精铝大板锭生产线;

      以上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根据情况及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贵州桐梓县人民政府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意向书》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1-06号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月26日,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铝”、“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公司会议室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董事郭京平、邓新华、卢建权、陈铁生、王珍,独立董事李新天、覃继伟到会。独立董事王绍军先生、董事张红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李新天先生、陈铁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郭京平先生主持。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乳源东阳光电化厂合资设立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东阳光铝出资8500万元,占注册资本85%;乳源东阳光电化厂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法定代表人:张红伟;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制冷剂、氟精细化工、氟树脂、氟膜。(公司基本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7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乳源东阳光氟树脂膜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乳源东阳光氟树脂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东阳光铝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法定代表人:张红伟;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各种氟树脂膜。(公司基本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98.49%)的全资子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乳源东阳光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乳源龙湾机械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乳源东阳光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东阳光铝出资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乳源龙湾机械有限公司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法定代表人:吕根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公司基本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乳源龙湾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所以乳源龙湾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按照《关联交易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郭京平、邓新华、卢建权、王珍回避了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低于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乳源东阳光逆变器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乳源东阳光逆变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东阳光铝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法定代表人:方毅宏;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逆变器。(公司基本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98.49%)的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7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乳源东阳光贮能器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乳源东阳光贮能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东阳光铝出资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法定代表人:吕文进;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贮能器。(公司基本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55%;而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98.49%)全资子公司。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乳源东阳光铝业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及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公司产品研发能力,公司做好自身产品质量的提升并致力于向公司产业下游产品延伸,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乳源东阳光铝业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义涛;经营范围为:研发新能源、新材料、铝。(公司基本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同意授权乳源东阳光铝业研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三家子公司:乳源东阳光铝研发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新能源研发有限公司。

      乳源东阳光铝研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化成箔、腐蚀箔、储能器(超级电容器、锂离子电池、钒电池)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乳源东阳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含氟环保制冷制(HFC-32、HFC-125、R410A)、氟精细化学品、氟树脂材料等产品的研发(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乳源东阳光新能源研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逆变器等产品的研发(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七、审议通过了《授权总经理张红伟先生办理上述公司设立相关事宜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授权总经理张红伟先生全权办理上述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关注上述公司的设立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1-07号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关联公司乳源龙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机械”)合资设立乳源东阳光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东阳光铝出资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乳源龙湾机械有限公司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法定代表人:吕根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公司基本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龙湾机械是2002年6月18日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研发电子材料类、包装材料类机械设备;产品内外销售”。

      股东构成:宜都市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持股75%;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其中宜都市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此龙湾机械为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是目前世界上发展较为成熟的新能源,是国家大力扶持的新兴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广大,乳源东阳光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的设立是为公司涉足该新兴行业的第一步,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1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京平、邓新华(深圳东阳光董事)、卢建权(阳之光铝业控股股东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王珍(深圳东阳光控股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绍军先生、李新天先生、覃继伟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公司乳源龙湾机械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乳源东阳光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低于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