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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1—00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1月1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1月26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土地的议案》

      近日,本公司以74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竟得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301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用地面积3727平方米)。该地块毗邻本公司分公司欧亚商都,属长春市红旗商圈核心区。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以东、欧亚商都以南、富锦路以西、虎林路以北,宗地编号为20-29-23。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为商服一级,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40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竟得的土地价格合理,交易公开,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自筹资金7430万元购买该土地,用于建设长春市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一期)项目(原欧亚商都四期工程,以下简称城市综合体)。

      建设城市综合体,是本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对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发展动力,巩固强势地位,提高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市场价格对该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动迁,对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投资进度、项目建设期等进行论证,提出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并办理项目报批及开工建设的有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根据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营班子授权,近日,子公司吉林市欧亚商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欧亚商都)与吉林市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通房地产)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协议书》。本公司以169,317,885.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百通房地产拥有的位于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6号 (吉林市百联购物中心)房屋(建筑面积为33121.72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7103.83平方米,地上三层26017.89平方米)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和双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协议书》,认为: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的资产交易价格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自筹资金169,317,885.00元人民币,购买百通房地产转让的上述资产。

      为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在购买资产的基础上,成立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吉林市场。公司名称: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昌邑区解放东路6号。法定代表人:常建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品、百货、化妆品等(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旗街超市的议案》

      2009年6月,公司以2,600万元(含支付财政局的搬迁补偿费6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长春市财政局转让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天宝街3号(长春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楼)的8247.76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和42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协商,公司以其上述全部资产与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位于红旗街36号(朝阳区红旗小学,毗邻本公司分公司欧亚商都)的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5603平方米,建筑物面积4470平方米)进行了置换。

      在置换资产的基础上,成立分公司。公司名称: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旗街超市。营业场所:朝阳区红旗街36号。负责人:郭福珍。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等(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期限为二年。增加授信后,公司在该行的总授信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1—00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1年1月1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1月26日下午1:30分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九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审阅了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及本次资产交易的有关资料和双方签署的协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的资产交易价格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1—00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简要内容。

      本公司以169,317,885. 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吉林市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位于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6号(吉林市百联购物中心)的33121.72平方米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1年1月20日,根据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欧亚集团)经营班子授权,吉林市欧亚商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欧亚商都),在吉林市与吉林市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通房地产)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协议书》。本公司以169,317,885. 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百通房地产转让的位于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6号(吉林市百联购物中心)的33121.72平方米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十五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详见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新民、冯淑华、刘凤丽审阅了本次资产交易的有关资料和双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协议书》。认为: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内容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购买行为。

      (三)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吉林市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昌邑区解放东路6号新昌超市A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朱家龙。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近年来,百通房地产在吉林市陆续开发了多个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和企业发展状况良好。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认为交易对方具有完全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为百通房地产转让的房屋(吉林市百联购物中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面积为33121.72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7103.83平方米,地上三层26017.89平方米),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2、权属状况说明

      本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吉林市百联购物中心系百通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之一。该项目由百通房地产采取租赁的形式经营,开业后销售业绩平稳,最近一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业绩有所下滑,百通房地产决定退出经营。目前,百联购物中心处于闲置状态中。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吉林市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吉林市欧亚商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169,317,885.00元人民币(协商定价)。

      3、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①第一笔付款: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将购房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至甲方,该款项自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转为购房款。

      ②第二笔付款:乙方应于2011年4月10日前支付甲方房地产转让价款人民币42,329,471.00元。

      ③第三笔付款:乙方应于2011年10月10日前支付甲方房地产转让价款人民币42,329,471.00元。

      ④第四笔付款:乙方应于2012年4月10日前向甲方付清房地产转让价款余额。

      4、过户时间安排

      自吉林欧亚商都的母公司欧亚集团为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付款责任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甲乙双方已签署用于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赴吉林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5、合同的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

      乙方如一旦发生逾期支付任何一期房地产转让价款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甲方无条件收回本协议下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房地产(乙方新增的装饰和设备包含在内,无偿归甲方),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房屋转让价款作为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不予退回。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完成房屋所有权回转登记手续。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的资产为未经营性资产,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高层人事变动情况。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筹。

      六、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吉林市是吉林省的第二大城市,东北第五大城市(市区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位于长春市以东124公里处。面积27722平方千米,人口432.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15.7万人。本次购买的商业用房,所处地理位置较优越,交通便利。购买上述商业用房后,成立全资子公司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进一步拓展吉林市场。该公司的成立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本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4、本公司与百通房地产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