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2011-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高速 证券代码:600350 编号:临2011-008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作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拟以山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高速潍莱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420,005,444股A股股票(详见本公司与2010年11月20日公告的《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高速集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2010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2084号),对高速集团报送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提出了补正要求,要求高速集团在3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材料。
由于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暂未取得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鉴于此,高速集团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待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相关补正材料齐备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