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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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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1-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24001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1年1月3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1年1月3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1年1月31日

    2.日常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本基金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 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公司在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和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B类)、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B类)、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2)办理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也将适时开通,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3) 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4) 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5)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与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B类)、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从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6)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7)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e网金(目前华宝兴业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天天盈、广发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和汇付天下)。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各代销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请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若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3)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定期定额最低扣款金额(含申购费)
    本公司直销e网金人民币200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00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300元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人民币500元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5)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如因投资者提交变更、解约等申请而使扣款信息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约定信息不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等情况,则此次扣款不成功。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处理。

    (6)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正常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网上交易)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优惠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的公告及网站。

    (7)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8)变更与终止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直销e网金

    5.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之后,在每个开放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它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2)自2011年1月31日起,本基金将参加上述各代销机构开展的相关费率优惠活动,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活动、日常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网上银行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等。具体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3)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8日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

    定期定额投资及电子渠道申购

    费率优惠的提示性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本公司与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协商一致,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40017,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1年1月31日起参与上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及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及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投资及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1)中国建设银行

    自2011年1月31日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进行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2011年1月31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中国银行

    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通过“定期定额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本优惠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基金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本优惠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农业银行

    2011年1月3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交通银行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前端模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下同)

    在2010年12月31日15:00至2011年6月30日15:00期间,交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对其代销的基金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费率统一为8折,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江苏银行

    凡通过江苏银行进行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6)华夏银行

    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本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7)渤海银行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柜面开通指定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指定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8)华泰联合证券

    投资者通过华泰联合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华泰联合证券现场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八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华泰联合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9)国泰君安证券

    持有国泰君安证券与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招行、兴业银行联合发行的银证联名卡客户通过国泰君安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手机炒股)购买本基金(仅限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国泰君安证券非联名卡客户原手续费费率高于0.6%的,给予9折优惠(最低折扣标准高于9折时,则按照高于9折的最低折扣标准执行)

    (10)中信建投证券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1)海通证券

    通过海通证券柜台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海通证券代理销售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申购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2)东吴证券

    投资者通过东吴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3)兴业证券

    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可享受最低申购费率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现场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的最低申购费率为原费率的八折,且不低于0.6%(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

    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本基金(前端模式),其购买手续费率享有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4)光大证券

    投资者通过光大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给予不低于0.6%的费率优惠(限前端收费模式的认购、申购手续费),如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5)东方证券

    投资者通过东方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和手机委托等非现场交易委托方式成功办理申购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的,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四折优惠(即:实收前端申购费率=原前端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的实收前端申购费率应不低于0.6%,如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前端申购费率执行。标准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16)华泰证券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现场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八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见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见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17)安信证券

    电子渠道费率优惠:投资者通过安信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8)信达证券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前端模式)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 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9)广发华福证券

    投资者通过广发华福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前端模式)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德邦证券

    对通过德邦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场外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模式)实行优惠费率:申购手续费率享有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1)银河证券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

    投资者临柜方式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2)江海证券

    投资者通过江海证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统一为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固定费率除外,如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 0.6% 时,则按实际低于0.6%的费率收取申购费),认购、赎回费率不变。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各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8811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1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55-82492000

    客服电话:95513公司网站:www.lhzq.com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s.com.cn

    (19)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