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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浙商证券开通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1-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浙商证券开通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1月31日起通过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开办以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8、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9、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浙商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浙商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网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浙商证券全部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浙商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浙商证券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浙商证券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上述基金在浙商证券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浙商证券提交的申请,视做下一基金开放日受理的交易。

    五、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六、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浙商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制,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浙商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七、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浙商证券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浙商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确认以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浙商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浙商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浙商证券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浙商证券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银行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1年1月31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转换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已于2003年12月5日开通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的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间的转换业务。

    本次新增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如下:

    1、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2、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4、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5、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6、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自2011年1月3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行将持有的以上基金份额,全额或部分转换为另一基金。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二、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划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8 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银行网址:http://www.boc.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浙商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1年1月31日起浙商证券新增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浙商证券为代销机构

    自2011年1月31日起新增浙商证券代理销售本公司以下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8、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9、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1、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项辉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二、通过浙商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况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在浙商证券开通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的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间的转换业务。

    2、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春节长假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货币
    基金主代码260102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1年1月31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2011年1月31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1年1月31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2011年1月31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景顺长城货币A景顺长城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60102260202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1年2月1日起恢复办理日常申购及转入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在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基金的赎回及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1年1月28日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自下一工作日(即2011年1月31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1年2月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自下一工作日(即2011年2月9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月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0年2月9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4、投资者如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5、在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及民生银行各销售网点将继续为投资者办理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代销机构网点进行咨询: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温州银行、渤海银行、天相投顾、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安信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中金公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华泰证券、信达证券、英大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国金证券、华龙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7、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8、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